service tel
13978789898
网站首页
广州桑拿
业务范围
成功案例
律师风采
法律常识
法律问答
在线咨询
典型、疑难案例分析
一审法院经审理后确认上述事实,认为:原告与被告签订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依法有效,双方应依约履行。根据合同约定,被告应当交付...
律师咨询热线:
13978789898
站内公告:
欢迎光临本公司网站...
业务范围
刑事类
财务类
财产类
联系我们
13978789898
广州市番禺经济开发区
当前位置:
主页
>
业务范围
>
财产类
>
新增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不正确。
2017-07-29 14:19
例如有些企业将盘盈的固定资产在借记“固定资产”账户的时候,却贷记“资本公积”。有些企业将固定资产的法定重估增值记入“营业外收入”账户。
上一条:
新增固定资产计价不合理。
下一条:
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不正确。
返回上一级
返回首页
友情链接:
地址:广州市番禺经济开发区 电话:13978789898 传真:020-66889888
ICP备案编号:
粤ICP备32654587号